商务部对外贸易司11月29日发布《申报2014年稀土出口配额的企业名单上网公示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稀有金属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稀土、铟、钼、锡出口企业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公示(稀土企业名单见下表)。
一、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12月5日17点(以传真收到时间为准)前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外贸司。
二、本次公示仅对名单内企业征求意见,不接受新申报。
三、名单内待补充申报材料企业若能在公示期内补齐相关材料,则转为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否则按不符合申报条企业处理。
联系单位:外贸司工业品贸易二处
电话:010-65197594/65197417
传真:010-65197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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