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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自由买卖不是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
日期:2013-12-13

    宅基地转让制度进一步明朗化。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昨日透露,国土部近期正在研究准备出台农村宅基地有关政策措施,考虑采用“先用后核销”的办法,以保证宅基地做到“应保尽保”。
    针对“宅基地买卖”这一说法,胡存智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扩大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
    胡存智特别强调,“宅基地转让意味着城里人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是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性误解。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农村宅基地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所分配用于建房的土地。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才能使用这块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是购买还是以其他方式使用占有农村宅基地,都是违反法律的,不受法律保护。
    胡存智指出,通过试点来稳妥推进农民宅基地抵押担保转让十分有必要,应考虑四方面问题,第一,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子,不是为了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也不是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第二,农民住房的抵押担保转让中,转让则会明显涉及相关的土地问题,其中涉及经济问题和相关问题要慎重处理好。第三,宅基地抵押担保是非常值得探索的,但是一旦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就涉及转让问题,要处理好相应的法律关系。
    胡存智还透露,国土部近期正在研究准备出台农村宅基地有关政策措施,考虑采用“先用后核销”的办法,以保证宅基地做到“应保尽保”。
    即在宅基地管理制度健全、“两图一表”管理措施到位、完成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按照申请条件和用地标准批放宅基地,在用地计划指标上先 “记账”,到年底进行汇总,上报核销已使用的指标,确保宅基地使用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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