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大唐淮北发电厂举行“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处置演练”,现场模拟新厂发电部化学运行人员操作时,因液氨泄漏发生人员中毒事故后,进行紧急救护的过程。
液氨在新厂机组生产烟气脱硝工艺中,起着选择性催化还原剂的重要作用,可以将烟气中对大气有污染的氮氧化物,催化还原分解成无害的氮气和水,是目前世界上先进的电站烟气脱硝技术中不可缺少的物质。但液氨同时又是非常危险的化学品,号称“液体炸弹”,具有腐蚀性且易挥发,人体接触后轻则皮肤眼睛被灼伤,重则窒息猝死;氨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还能形成爆鸣性气体,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吉林省就曾发生液氨重大燃烧爆炸事故,造成121人死亡。在虎山机组投产前,淮北发电厂从未接触过液氨,因此该厂对液氨的运输、保存、使用工作高度重视,将氨区设在厂区边缘位置,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设置围墙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虎山机组投产之始,制定《大唐淮北发电厂虎山项目液氨罐区及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对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做出严格规定,同时编制液氨泄漏、人员中毒等事故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应急演练。
淮北发电厂高度重视此次应急处置演练,成立了由厂长郑作礼任组长的演练领导小组,参演单位专业人员讨论编制了“演练策划书”,新厂发电部、安监部、设备部、新厂检修项目部、消防保卫部、物资部、职工医院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了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了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液氨危害性的认识,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以便在事故真的发生时,能将危急事件的危害损失和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
此次演练也是淮北发电厂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一项内容,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的重要举措。演练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