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4-03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参股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参股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转发的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同意筹建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泉金[2014]88号),同意筹建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6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2014年7月22日,公司收到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转发的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同意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泉金[2014]104号),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同意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并就有关登记事项批复如下: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二、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三、住 所:南安市成功街滨江大厦四层。
四、经营范围:在南安市辖区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五、法定代表人:陈秀玉。
六、同意由陈秀玉任董事长,黄再发任监事会主席,李木荣任公司总经理,由陈秀玉、黄文乐、傅智雄、李木荣、王冬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
公司将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