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通过近半年、十余次的艰苦谈判,重新签订了向平果县境内7家民营企业进行供矿的协议,达成了以成本价格进行核算的新供矿协议。按照新协议测算,广西分公司将增加效益1800余万元。
从2009年3月起,广西分公司以低于成本价近一半的价格向平果县政府认定的七家民营企业供应矿石。为解决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供矿问题,广西分公司在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和同意后,与平果县7家民营企业开始了谈判。
谈判中,7家企业对供矿成本与生产成本倒挂表示理解,但认为广西分公司铝土矿生产成本构成项目多,难以接受。广西分公司就此进行耐心说服,并通过采取把对方请到生产现场实地了解生产流程情况、公开财务报表数据等措施,最终得到了7家企业的理解,同意按广西分公司生产成本价签订供矿补充协议,并承担运输和装车环节的费用及所供铝土矿产生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