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豫信新集工[2014]00024
企业名称:新县和鑫冶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新县和鑫冶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冶金耐火材料项目,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产业政策要求,同意备案,准予备案。
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新县产业集聚区九龙岭分区
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占地约20亩,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13000平方米,安装全自动挡渣墙生产线5条,年产1.2万吨冶金耐火材料。工艺技术:以树脂、矶土、镁砂为主要原材料→计量配料→混合搅拌→检验→包装。主要装备:搅拌机、粉料机、挤料机、叉车等。产品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广阔。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4年10月 至 2015年10月
四、总 投 资:50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50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2014年10月21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