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豫直巩义制造[2014]02252
预先核准名称:巩义市顺庆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巩义市顺庆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耐火材料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属允许类,准予备案。
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巩义市小关镇龙门村
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占地12亩,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主要建筑:车间3座,办公楼1栋。原材料:铝矾土,镁砂。工艺技术:原材料-破(粉)碎-筛分-配料-搅拌-成型-检测-入库。主要设备:鄂破机3台,对辊破碎机3台,振动筛2台,雷蒙磨3台,搅拌机6台,斗式输送机2台,布袋除尘器2台,化验设备1套,检测设备1套。项目投产后大量回收废旧耐火材料,市场前景好。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4年11月 至 2015年12月
四、总 投 资:28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28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2014年11月10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