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豫直巩义制造[2014]03641
预先核准名称:巩义市恒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巩义市恒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散装耐火材料、1万吨定型耐火材料、1万吨冶金辅料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属允许类,准予备案。
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巩义市北山口镇耐材工业园区
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占地2亩,建筑面积900平方米。车间1座,仓库1座,办公室 8间。工艺技术:(1)散装耐火材料:原材料:刚玉、碳化硅、焦末、矾土、兰晶石等,生产工艺:原材料-破碎-配比-混料-搅拌-包装-成品;(2)定型耐火材料:原材料:高铝水泥、矾土、刚玉、莫来石、硅线石等,生产工艺:原材料-破碎-配比-混料-搅拌-成型-养护-包装-成品;(3)冶金辅料:原材料:硅铁、铝粉、刚玉、镁砂、石灰石,生产工艺:原材料-配比-混料-搅拌-压球-包装-成品。主要装备:颚式破碎机2台、雷蒙磨1台、搅拌机3台、混砂机2台、成型设备1套、提升机1台。产品主要用于冶金行业,市场前景好。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4年11月 至 2015年01月
四、总 投 资:10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10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2014年11月25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