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683230569
热门关键词碳化硅 窑车轴承 铝矾土 硅砖 白刚玉 棕刚玉 石墨 莫来石 浇注料 冷等静压机 镁砂 石英砂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日期:2015-01-08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4〕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下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一)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
 
  (二)取消含硼钢的出口退税。
 
  (三)降低档发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提高玉米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xls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12/P020141231643410495127.xls
上一条: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下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 1
服务热线:13683230569  电子邮件:ncsqwk@163.com

在线交流:  给我发消息 121552308  给我发消息 302817315
Copyright © 2003-2025 nhcls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40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