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熊裕庆率审核组一行8人,来锡矿山闪星锑业公司对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评估,确认该公司符合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规范条件,将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予以公示。该公司总经理高长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戴永俊,副总工程师李志强及各单位和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现场评估依据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规范条例以和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现场评估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听取了单位和部室汇报并进行了资料检查和现场核查。
总结会上,审核组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坚持按照相关要求有效执行,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程序文件进行了操作。审核组在对公司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该公司是锑产品出口免验荣誉称号的保持者,希望公司继续做好全过程控制,认真对待审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改进,时刻保持重视和关注。
会上,高长春要求公司各单位(部门)严格对照评估中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和审核组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各单位和部门要继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确保闪星牌产品的质量声誉,树牢行业标杆,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