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首钢总公司召开董事会,通报北京市国资委对首钢总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的总体评价,审议首钢19家二级实体单位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书制定情况等事项。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靳伟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北京市国资委对首钢总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的总体评价,总体评价为“优秀”。会议认为,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和首钢集团总部管控体系改革要求,进一步建设“把方向、议大事、防风险、管团队”的战略决策型董事会,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
会议对首钢19家二级实体单位提出的“负责人任期目标任务”进行了审议,并逐个单位进行票决。其中,首建投公司、园区服务公司、特钢公司、曹建投公司、首控(香港)公司、首钢医院6家单位提出的“负责人任期目标任务”未获通过。会议强调,实施领导干部中长期激励机制,核心是要把企业负责人的关注点转移到更加关注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聚焦到企业中长期发展上来。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未来,敢于自我挑战、自我加压,敢于立大志,敢于给自己定高目标,进一步制定好“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具有挑战性、突破性的任期目标,突出企业软硬实力的提升、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与先进企业对比或行业排名的明显进步,依靠自身努力,为生存而竞争,加快转型发展。“负责人任期目标任务”未经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任期激励不能实施。
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首钢改制企业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抓紧推进各项工作,通过改革解决好发展中的问题,为新一轮国企改革闯出新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
会议还审议了首钢出资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矿业公司水厂铁矿尾矿高效浓缩技术改造项目立项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