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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草案即将上报国务院
日期:2008-03-04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能源法》起草专家组组长徐锭明3月2日透露,“《能源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进展很顺利。目前,我们已接收到5000余条意见,最终形成的草案即将报送国务院。”
    徐锭明是在由石油产品开发与贸易协会及东方油气网主办、新奥集团协办的“中国二甲醚高峰论坛”间隙向媒体透露上述讯息的。
    他表示,《能源法》的立法工作需要经过三个层次,首先是部委,然后上报国务院,之后再上报人大。通常情况下,中国的法律草案到了人大都要经过“三读”,《能源法》立法也将遵循这些程序。
    此前,国家能源办发布通知,自2007年12月1日开始,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布《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原定计划,征求意见活动至2008年2月1日结束。“到2月1日为止,我们从网上收到的意见已达到5000多条,涉及能源管理、税收等各方面问题。不少有价值的意见我们都会予以采纳。”徐锭明说。
    他同时表示,在《能源法》起草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同等看待。去年11月份,起草组专门组织会议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此后又征求了民营企业意见。
    另据他透露,中国的《能源法》起草工作已是“梅开二度”,早在20年前就有过一次起草工作。“20年来,中国的能源情况出现很大变化。为此,我们要认识能源规律、把握国情,慎重起草《能源法》。相信《能源法》未来颁布后将为中国的能源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能源法》备受各界关注,所以其起草工作从一开始就坚持广开言路、集中民智、开门立法。去年12月,起草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形成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内容包含总则、能源综合管理、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等15章,共1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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