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2016年8月24日、8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2016年8月2日,公司发布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8)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法基中国”)已于2016年8月1日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本公司股份转让及后续安排的《框架协议》,全面披露了《框架协议》约定的交易内容。交易双方约定后续相关交易文件的正式签署以完成股份补偿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拉法基中国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作出的不竞争承诺为条件。
2016年8月3日,公司发布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进度公告(二)》(公告编号:2016-70)的公告称,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控股股东因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014年和2015年未达盈利预测应补偿给中小投资者(除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以下简称“LCOHC”)和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控股”)以外的股东)的13,625,591股已全部赠送完毕。
2016年8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拉法基集团、拉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等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至此,此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份已经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LCOHC、四川控股以及本公司正在依照有关程序、规则申请对该等股份解除限售。
2016年8月19日,LCOHC分别与天津赛克环和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控股”)分别与天津赛克环和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泛信”)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合称“本次股份转让”),LCOHC及四川控股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四川双马合计426,962,222股股份,约占四川双马现有总股本的55.93%。该等股份的转让价格均为8.084351元/股,合计转让金额为3,451,712,466.39元。
2016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复牌开始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沟通确认: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其并不知悉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6年7月13日披露《2016半年度业绩预告》;
3、《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