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首钢集团召开2017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首钢总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革更名后集团领导人员职务相应变更、制定首钢集团管控权力清单、修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发展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有关情况及园区开发建设思路、全面推进法治首钢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对首建投公司、房地产公司、京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等事项。
会议认为,制定集团管控权力清单,是首钢在健全管控体系、提升管理能力上的积极创新。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分析和优化,并按照“管住、管好、管活”的要求,把集团战略管控的思路、模式和方法持之以恒坚持下去,进一步形成首钢集团更加完善的管控权力清单体系。同时,有关部门要指导帮助制定好平台公司的管控权力清单。
会议强调,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是首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是提升管理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今年集团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要狠抓制度落实,确保集团预算真正按照制度的要求制定好、执行好。要加快与之相适应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为集团预算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评价提供强有力支撑。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