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矿业经济是安徽全省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为推动矿产资源利用与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对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能力,编制了《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该规划对萤石实施矿种勘察和开采限制,进行总量调控。
安徽在2008~2015年间,无新增大型萤石矿,但新增中型普通萤石矿6个,新增资源储量303.09万吨,且都在利用中。
不过,后续将严格限制普通萤石矿种勘查,设置限制勘查区,实行限制矿种的规划准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控制探矿权投放。
同时,还对普通萤石实施限制性开采和总量调控。2015年普通萤石约束开采量为7.9万吨,2020年则增加到9万吨,年均增长不超过2%。并设置了萤石限制开采区,分别是:含山—和县、广德、泾县—宣州—宁国、旌德—宁国—绩溪、歙县—休宁等限制开采区。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绿色矿业示范区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不断强化绿色矿业的示范管理,严格实施大中型生产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达标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