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广东塔牌发布《2018-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计划中指出,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制定本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为六期,第一期至第六期分别对应 2018-2023 年会计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公司上一年度末登记在册的正式员工。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不超过 150 人,参与对象包括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2、公司总部各部(中心)部长(主任)、专职支部书记、首席工程师、副部长(副主任)、纪检监察专员,各二级企业经理、副经理、工会主席、内聘中级职称技术干部(工程师、技师、会计师、审计师等)及其他由公司批准的享受对应待遇的其他管理技术干部。未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员工,通过相关激励方案实施现金激励。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和业绩变化情况,对参与后续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首期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任意时间内累计存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其中,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任意时间内累计存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