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精神,陕西省日前就本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问题和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意见。除确定以百姓住房、学校和医院等民生优先之外,陕西省还决定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力争3年筹集20亿元。
陕西省政府调研认为,支持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必须统筹和引导各类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的同时,省财政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从2008年起,3年筹集20亿元。所需资金以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主,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彩票公益金、水利建设基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用于灾后重建的资金也列入基金。调整经常性预算安排的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结构,向受灾地区倾斜。统筹使用好受灾地区财政投入、对口支援、国内银行贷款等资金,引导各类捐赠资金合理配置、规范使用。
同时,有关政策措施的支持范围覆盖工农业恢复生产和重建的各方面,并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倒塌毁损民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恢复重建。根据受灾的严重程度、恢复重建对象的不同性质,实行分类支持。譬如,建立完整的农村房屋档案,建立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等。(新华网)
在线交流: 121552308
302817315
Copyright © 2003-2025 nhcls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4054号-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