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资本市场从萌生、起步到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中,走过了许多成熟市场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道路,逐步成长为一个在法律制度、交易规则、监管体系等各方面与国际通行原则基本相符的资本市场。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脚步明显加快,中国已全部履行加入WTO时有关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承诺。对外开放也推进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成熟和壮大。
我国于2002年发布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境外特别会员管理暂行规定》。到2007年底,中国共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28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其中19家的外资股权已达40%以上,有4家外资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成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特别会员,有39家和19家境外证券机构分别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从事B股业务。2006年,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荷兰银行合资成立了国内第一家合资期货公司。我们高兴地看到,中国已毅然开启了外资机构进入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大门。
我国于2002年12月,在人民币资本项目下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实施允许批准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证券市场的QFⅡ资格,其中49家获得总计99.9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有13家银行(包括5家外资银行)获准开展QFⅡ托管业务。2006年5月我国实施允许经批准的境内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QDⅡ制度。到2007年底,有1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5家证券公司获此资格,总额度达245亿美元。至此,中国资本市场已成功建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机制,有利于转变投资理念和理顺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我国从1999年以来,不断推进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重组境外上市,融资额从1999年的47.1亿元上升到2006年的3136.7亿元。
我国于2001年11月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在中国境内上市,2002年11月允许外资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和法人股权,2006年2月允许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从上述可见,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进程出现了转折性的重大变化。
随着中国经济日益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加速整合,中国资本市场将更加直接地面对境外成熟市场的竞争挑战,我们必须从经济全球化的视角来制定相应的开放战略,遵循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兼收并蓄、为我所用、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安全而高效地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我们要进一步放开外资投资我国证券市场的限制,逐步完善境外投资(QFⅡ)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放开外资在证券市场投资额度的限制,扩大经营业务的范围,推动境外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使证券交易所逐步向全球企业开放,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合作与竞争,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全球竞争力。
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扩大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适应金融改革开放和人民币可兑换过程,促进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外汇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满足国内外市场不断增长的对流动性、投资性和避险性产品的需求,尽快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最终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使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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