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和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的有关规定,现将奉节县重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奉节县重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陈志华;联系电话:63899843,1592392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