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扬子石化贮运厂经过连续一周的排查和整顿,六个作业区的承包商临时用房面貌大为改观,杜绝了承包商现场临时用房成为新危险源的风险。
为了加强现场作业管理,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往往会对长期在区内进行施工改造和保镖作业的承包商提供一些临时用房,用来及时收纳当日作业完成后的工器具和一些没有使用完的重要配件。这一做法既给现场环境带来很大改善,又给承包商提供了便利,可谓“两全其美”。
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有的承包商渐渐把现场临时用房当成了“万用房”,在里面从事一些安全管理不允许的活动,使得临时用房的安全隐患大增。贮运厂发现这一苗头后,立即出台“三定四不准”新规,严格管理承包商临时用房。
定人负责,明确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就是临时用房的管理责任人,在每间房屋的门上贴上管理人员的姓名、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对管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承包商临时用房资格。定置管理,对临时用房内的物品摆放实行定置管理,没有定置位置的物品禁止放入房屋内。定期检查,将承包商临时用房纳入各作业区周岗检进行管理,制定检查细则表格,岗检组每周对照表格给每间临时用房打分,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单,打分和整改情况与承包商信用挂钩。
“四不准”是指,一不准使用不合规的临时用房,对临时用房资质进行审查,拆除违章建筑;二不准将临时用房当成库房,不允许承包商将大量备品备件摆放在临时用房内,以防物件丢失或造成质量损失;三是不准将临时用房当成民房,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里面生火做饭、私拉乱接电线插座给电瓶车充电等;四是不准将临时用房当成废品收购站,不允许将油漆桶、现场拆除下来的废旧保温材料等堆积在临时用房内。
“三定四不准”针对现场承包商临时用房的种种乱象重拳出击,有效保障了临时用房的合规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