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刚玻璃(300093)”)发布了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金刚玻璃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永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规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若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