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62635542
热门关键词碳化硅 窑车轴承 铝矾土 硅砖 白刚玉 棕刚玉 石墨 莫来石 浇注料 冷等静压机 镁砂 石英砂
民政部:细化养老机构建立备案制相关内容
日期:2020-09-18
  民政部17日发布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一共7章49条,与2013年《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比,新增了17条内容,修改了29条内容。
 
  《办法》对“养老机构”的概念进行了修正,指出: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由于此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了关于设立养老机构需要许可的规定,为与之相衔接,《办法》用“备案办理”专章五个条文细化了备案制度的相关内容。具体规定了备案机关、备案时间、备案提交材料、备案办理流程、变更备案、备案有关信息公开及共享的内容。
 
  《办法》增加了有关养老机构活动基本要求的内容,明确养老机构应该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以进一步压实责任。
 
  《办法》还增加了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经营方式改革的有关内容。明确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强化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责任,增加要求其保障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等老年人服务需求的有关内容。《办法》还对养老机构的入院评估制度、传染病防治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并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如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上门提供养老服务等。
 
  据悉,《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上一条:农业农村部推介246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下一条: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
  • 1
服务热线:010-62635542  传真:010-62637042  电子邮件:ncsqwk@163.com

在线交流:  给我发消息 121552308  给我发消息 302817315
Copyright © 2003-2019 nhcls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40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