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683230569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杂志订阅
首 页
供应专栏
|
求购专栏
|
行业动态
|
在线报价
|
产品设备
|
价格行情
|
会议展览
|
综合信息
|
招标项目
|
市场分析
|
国际动态
|
钢铁行业
|
专利
|
会员
水泥行业
|
玻璃行业
|
有色行业
|
陶瓷行业
|
石化行业
|
电力行业
|
窑炉行业
|
期刊杂志
|
统计资料
|
技术信息
|
行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招聘
|
求职
热门关键词
:
碳化硅
窑车轴承
铝矾土
硅砖
白刚玉
棕刚玉
石墨
莫来石
浇注料
冷等静压机
镁砂
石英砂
当前位置 >>
耐火材料商情网
>>
综合信息
>> 国家粮食局:严禁变相抬高粮价
国家粮食局:严禁变相抬高粮价
日期:2010-09-08
昨天,国家粮食局网站发布《关于严肃纪律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政策性粮食,严禁以任何名目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变相抬高出库价格。
近一段时间,有些地方和企业反映,部分最低收购价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承储企业在销售出库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设置障碍阻挠出库、超过规定标准乱收费以及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这给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
通知要求,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要督促承储企业认真履行销售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出库,除不可抗力原因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拖延出库。此外,严禁以任何名目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变相抬高出库价格,增加买方负担。
在查处方面,通知说,对中储粮直属库等中央企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民营企业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出库障碍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从事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等业务。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文静)
下一条:
一季度国民经济数据今公布 GDP增速或放缓至8.4%
1
相关信息
·
习近平将赴印度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
·
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成立大会...
·
商务部回应约谈在华法企、中美对等...
·
习近平就朝鲜国庆78周年向朝鲜最高...
行业动态
·
沙钢集团常务执行董事、总裁龚盛一...
·
辽阳市长李勇调研全市菱镁产...
·
李红霞院士一行调研濮耐上海研发中...
·
宽甸镁鑫矿业有限公司红石菱镁矿采...
·
辽阳聚焦七大方面全力攻坚重点突破...
·
通辽库伦旗承接海城菱镁产业外溢 2...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合作
|
友情链接
|
交换链接
服务热线:13683230569 电子邮件:ncsqwk@163.com
在线交流:
121552308
302817315
Copyright
©
2003-2025 nhcls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4054号-1
首都互联网协会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北京文化市场举报热线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