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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明实施
日期:2010-09-30
10月1日(明日)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将正式实施,由此承载着70%石油输送任务和99%天然气输送任务的油气管道将终于有法可依。这也是我国首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
近年来,我国因第三方违规操作导致的管线损坏和油气管道事故而引发的污染较为多发,这也引起了舆论以及公众的广泛非议。对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管道泄漏的石油和因管道抢修排放的石油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应当及时治理。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管道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治理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比起美国有关油气行业的法律,我国还缺失专门的《石油污染法》去明确石油赔偿办法,并进一步保护环境及相关居民和周边产业。例如,此前BP因漏油事件需支付200亿美元巨额赔偿,而我国漏油事件即使案件性质和责任认定清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也只能对责任方处以最高30万元的罚款。(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郭奕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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