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煤电)与 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以下简称“环保4.2系统”)联网成功,标志着舟山煤电公司落实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和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以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为核心的“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在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西、四川6个省开展为期1年的火电、水泥、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
本次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是落实排污单位自主标记、开展全过程电子督办、评估行业达标排放情况、建立非现场监管模式。为主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舟山煤电公司已将其纳入到《公司2021年环保工作要点》,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关键工况参数联网、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工作,保证不折不扣完成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下一步,舟山煤电公司将继续与舟山市生态环境部门、第三方运维机构通力协作,并将开展专题培训,对我省实施方案、有关标记规则及平台操作使用要领进行全面解读,为后期试点工作高效推进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