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683230569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杂志订阅
首 页
供应专栏
|
求购专栏
|
行业动态
|
在线报价
|
产品设备
|
价格行情
|
会议展览
|
综合信息
|
招标项目
|
市场分析
|
国际动态
|
钢铁行业
|
专利
|
会员
水泥行业
|
玻璃行业
|
有色行业
|
陶瓷行业
|
石化行业
|
电力行业
|
窑炉行业
|
期刊杂志
|
统计资料
|
技术信息
|
行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招聘
|
求职
热门关键词
:
碳化硅
窑车轴承
铝矾土
硅砖
白刚玉
棕刚玉
石墨
莫来石
浇注料
冷等静压机
镁砂
石英砂
当前位置 >>
耐火材料商情网
>>
综合信息
>> 财政部:基层财政专项支出要详细公开
财政部:基层财政专项支出要详细公开
日期:2011-02-16
在不少财税专家眼里,基层财政支出预算公开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昨日 (2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了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重点范围,并制定了《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
《意见》指出,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主要包括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基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
省、市级财政部门要在《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制定本地区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
县(市)级财政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报刊等方式,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周晓芳)
下一条:
人民币中间价下调181点 创2008年6月以来新低
1
相关信息
·
习近平致电祝贺图瓦德拉当选连任中...
·
王沪宁会见巴基斯坦国民议会议长萨...
·
中共中央致电祝贺越南共产党第十四...
·
2025年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23%
·
李强主持召开专家、企业家和教科文...
·
赵乐际同巴基斯坦国民议会议长萨迪...
行业动态
·
来宾广投银海铝首台420kA全石墨阴极...
·
宏宇新材料1月份铁包喷枪溜槽整体耐...
·
德国海德堡集团客户莅临郑州瑞泰耐...
·
北京利尔与通辽市库伦旗、辽宁和展...
·
酒钢集团选矿厂1月份磷酸盐耐火泥浆...
·
宏电铁合金公司2026年1月份无水炮泥...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合作
|
友情链接
|
交换链接
服务热线:13683230569 电子邮件:ncsqwk@163.com
在线交流:
121552308
302817315
Copyright
©
2003-2025 nhcls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4054号-1
首都互联网协会
北京文化市场举报热线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