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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日期:2021-12-31
  12月24日,我市召开《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景德镇陶瓷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是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认识中国的重要文化符号。全市陶瓷文化遗存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类型丰富、价值巨大。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2018年出台的《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仅适用于遗址类不可移动文物,无法满足当前陶瓷文化有效保护、活态传承的需要。2019年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和文旅部正式印发《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全市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的殷殷嘱托,奋力加快试验区建设。在此背景下,《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出台。
 
  据介绍,《条例》共有48条,分为六章,包括:总则,名录保护,区域性整体保护,传承、创新和发展,法律责任,附则。《条例》总则共有10个条文。对立法目的和依据、条例的适用范围、陶瓷文化的概念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名录部分共9条,明确了对陶瓷文化资源实行名录保护制度。规定了进入名录的资源类型、进入名录的程序和退出名录的机制等;区域性整体保护部分共5条,明确了哪些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明确了实施整体保护区域的特征等;传承、创新和发展部分共19条,主要参照试验区方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及三年行动计划,设置了鼓励促进条款;法律责任部分共4条,该章节对上位法已明确有处罚规定的,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附则部分则规定了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条例》作为一部陶瓷文化传承创新的地方性法规,既是为试验区建设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又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景德镇优秀陶瓷文化、发挥文化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协调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上,市文旅局、市司法局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还就《条例》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发布会实录:
 
  记者:景德镇市文旅局作为全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在《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将如何履行部门职责、贯彻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
 
  答:作为《条例》的起草单位和《条例》明确的具体落实部门,市文旅局将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陶瓷产业发展等部门,对照各自职责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施陶瓷文化资源名录保护制度。按照《条例》明确的对象和程序,对应当列入和经申请列入名录的陶瓷文化资源,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经公示并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后予以公布。符合退出情形的,按程序退出名录。同时依法开展陶瓷文化资源的普查、整理、建档和更新等工作,建立数据库和数字化保护系统平台,对陶瓷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保护管理。
 
  二是配合做好区域性整体保护工作。区域性整体保护主要针对陶瓷文化资源相对集中、特色鲜明、保持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特色产业集聚区、生产展陈场景等特定区域,这些区域的主管部门各不相同,文化旅游部门主要配合做好陶瓷文化资源的评估和认定,并对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区土地,依法前置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相关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陶瓷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发展。优先将《条例》中定义的技艺代表人认定为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组织地对技艺代表人进行培训,建立健全技艺代表人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培育陶瓷文化旅游新业态,创建陶瓷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打造以陶瓷文化为核心的系列旅游衍生产品。将陶瓷文化列为本地旅游形象宣传内容,完善陶瓷文化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培育陶瓷文化旅游品牌,促进陶瓷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记者:《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是为保护传承陶瓷文化资源,紧扣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需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请问《条例》中对陶瓷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陶瓷文化资源是陶瓷文化的具体载体,是国家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例》从保护出发设置了名录保护和区域性整体保护等制度,明确陶瓷文化资源的内涵和具体种类,并结合文化资源实际特点明确了相对应的保护方式,如针对仍在使用的陶瓷文化资源规定了“建立生产、使用档案”的管理制度,规范其合理利用。在保护的基础上,《条例》专门设置了传承创新这一章节,共计十九条,详细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具体举措,点明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义务,并通过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制度以及瓷器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制度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条例》对陶瓷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措施将有力策应国家试验区建设和发展,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将结合本身工作持续做好条例贯彻落实。一是将及时跟进条例后期工作,结合本地区陶瓷文化发展特点,对接好具体部门,完善法规配套制度。二是将强化条例执法监督,将条例纳入执法监督工作重点,规范相关政府部门依法执行条例内容,推进条例实施到位。三是将加大法规普法力度,积极谋划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及2022年度重点普法任务,扩大宣传渠道和宣传力度,形成学法、崇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记者:我们知道,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都会经过一定的程序,确保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相信《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的制订过程也是如此,请简要介绍下在制订《条例》的过程中,是如何在立法程序中确保《条例》的合理和有效的?
 
  答:在条例草案的审议过程中,为了保证条例的内容既符合上位法规定,又符合景德镇实际,我们主要从这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三次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委员认真履职,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这些审议意见都不同程度地在条例中得到了体现。
 
  二是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参与了条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认真听取市文旅局关于草案起草工作的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了多次审改会,对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对草案的内容及条例结构等进行了修改。
 
  三是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调研走访、实地察看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高新区、昌南新区、各县市区以及国控集团、陶文旅集团、陶瓷集团、景德镇陶瓷大学、瓷局、市场监督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人大新闻网、景德镇日报和人大微信公众号,对草案进行公布,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我们还专门召开了一次专题座谈会,邀请了在景德镇有影响的陶瓷文化专家和从事陶瓷行业的代表出席,对完善草案积极建言献策,收到了很多好的建议也收集到了条例当中。此外,我们在条例制订过程中还积极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沟通,取得了他们的大力支持。这些都为条例能顺利通过并获得批准提供了有力保障。
 
  《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解读
 
  《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为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促进景德镇市陶瓷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和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规,那么,《条例》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关注呢?
 
  一、陶瓷文化资源实行名录保护
 
  景德镇陶瓷文化资源应该如何保护?《条例》规定,对陶瓷文化资源实行名录保护。
 
  记者看到,名录保护《条例》分为两个层次,一种是不需要申请直接列入名录保护:已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与陶瓷文化相关的老窑址、老作坊、老矿址、老里弄、老会馆、古驿道、古码头、石刻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已经登记并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与陶瓷文化相关的老窑址、老作坊、老矿址、老里弄、老会馆、古驿道、古码头、石刻和代表性建筑等;与陶瓷文化相关的重要实物、手稿、文献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与陶瓷文化相关的已经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已经公布的与陶瓷文化相关的历史建筑;已经公布的与陶瓷文化相关的国家工业遗产、省级工业遗产等。
 
  而另一种是需要申请才能列入名录保护:能够反映陶瓷传统制作技艺,连续生产三十年以上且保存完好的窑址、作坊和矿址;体现景德镇特色的制瓷工艺和流程;具有陶瓷文化价值的陶瓷传统制作技艺项目,及熟练掌握、运用和传承相关技艺的专业人员或者团体(以下简称“技艺代表人”)具有陶瓷文化价值的重要实物、手稿、文献资料等;具有陶瓷文化价值的民间文学、艺术和民俗等;其他需要保护的陶瓷文化资源。
 
  二、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记者发现,《条例》对景德镇陶瓷文化保护采取的是点面结合的方式,“点”实行的是名录保护,而“面”实行的是区域性整体保护。
 
  《条例》的第三章对区域性整体保护做了概述。《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对陶瓷文化资源相对集中、特色鲜明、保持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特色产业集聚区、生产展陈场景等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景德镇是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陶瓷文化遗存丰富。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陶瓷文化遗址的保护难度也在持续加大,亟需在上位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项目考古制度。据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储备或者开发利用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或者开发利用”,强化对地下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
 
  三、全方位推动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
 
  随着景德镇一批批老艺人逐渐老去,传统的陶瓷技艺如何薪火相传是我们要面对的重点问题。因此,《条例》从开展传承活动、设立景德镇陶瓷文化宣传活动月、陶瓷文化进校园、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多管齐下,全方位推动陶瓷文化的传承。
 
  如《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每年十月份为景德镇陶瓷文化宣传活动月;第三十二条鼓励陶瓷文化研究机构、民间陶瓷文化团体、代表性传承人和技艺代表人通过艺术理论研究、艺术创作、优秀作品展演等方式,对外开展陶瓷文化传播、交流与合作;第三十五条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陶瓷文化人才培养、引进政策,通过项目合作、实践基地、学术交流等方式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推行人才奖励、激励制度,开展陶瓷领域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支持陶瓷文化人才职业发展。
 
  四、积极促进陶瓷文化创新发展
 
  在陶瓷文化创新方面,《条例》在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做了详细规定。涵盖了发展资金、产业聚集、文创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陶瓷文化旅游发展等内容。
 
  第三十六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注资等方式设立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发展产业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投资、培育市场需求、促进企业创业成长等作用。
 
  第四十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陶瓷产业绿色发展,引导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开发绿色环保陶瓷产品。鼓励和引导生产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建设陶瓷艺术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绿色金融。
 
  《条例》还对违反规定的做出相关处罚。如破坏保护标志的,将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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