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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GPA最新清单出炉:京津沪苏浙首次列入
日期:2011-12-15
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政府采购协议》(GPA),中国政府所承诺的第三批出价清单于11月30日提交至WTO。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清单中显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和浙江省5个次中央级政府的171个实体首次被纳入其中,建筑业的准入门槛有所降低,但国有企业仍被排除在外。
地方政府、准入门槛和国有企业是美欧等GPA成员方对上一份清单的主要不满,中国上一份清单于2010年7月提交。
中国驻WTO代表团确认了清单内容,并对本报记者回应称,这肯定不是最后一份出价清单,“虽然中国何时能够加入GPA仍不确定,取决于各方谈判进程,但中国一直在以建设性的态度参与谈判”。
各方称清单仍有改进空间
欧盟主管政府采购协议的内部市场总司发言人尚塔尔·休斯(Chantal Hughes)给记者的邮件回复中称:“欧盟仍需要时间对出价细节进行研究,大致来讲评估比较积极,但仍认为存在准入门槛过高,未包含国有企业,例外范围非常广泛等问题。”
将5个次中央实体纳入是第三批出价清单的最显著变化,其中包括北京市的34个机构、天津市34个机构、上海市35个机构、江苏省的33个机构,以及浙江省的35个机构,纳入机构主要为各地方发改委、国资委、地方税务局、财政局等。
尚塔尔·休斯表示,欧洲的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范围包括了所有的非中央实体,希望中国能够做出同样的承诺,至少包括所有的主要城市。
但在中国未拿出第3份清单之前,欧盟一位参与GPA谈判的人士对记者表示,欧盟可以理解中国地方政府的特殊性,也可以理解中国尚需要时间来熟悉国际政府采购规则,认为中国“也有一些非常富有和发达的城市,可以实现分阶段开放”,由此欧盟建议中国先将上海、杭州等富裕城市纳入,其他城市可“留待日后磋商”。
根据GPA成员国的概念,次中央政府指中央政府以下各级政府,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实体包括各州或地区政府机构、公共团体、受地方政府资助和管理的公司等。目前,在次级中央政府实体中,美国列出了37个州,主要为州行政机构,一些州还列出了行政机构的具体名称。
中国驻WTO代表团则认为,虽然提出的次中央机构仅有5个,但含金量颇高,占地方采购总量的30%;同时中国一些欠发达地区仍然对WTO的政府采购协议规则缺乏了解,也是难以纳入其中的原因。
清单的另一改进是降低了中央实体采购的准入门槛。在最为受关注的建筑业中,中国加入GPA后第1年和第2年的准入门槛从之前的1亿特别提款权,降低为8000万特别提款权,之后逐年降低,5年过渡期结束后降低为1500万特别提款权;地方政府的建筑业准入门槛在第一年设定为1.5亿特别提款权,第5年结束时降低为3000万特别提款权。
“这是一个改进,但我们不认为已经达到我们的要求。中国在建筑业提出的准入门槛仍比平均水平高”, 尚塔尔·休斯称。
中国代表团承认准入门槛高于其他成员国,但中国各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和规模要远远超于目前的成员国,因此仍然在市场准入的金额和数量上和发达国家仍有对等空间。
欧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源称,欧盟仍需要时间对出价细节进行研究,但中国在“准入门槛和纳入国有企业问题上的态度更加保守”。
因为国有企业并不适用于中国的政府采购法,国有企业加入GPA存在法律障碍,“而且国有企业认为其采购是商业行为,自负盈亏”,中国驻WTO代表团称。
12月9日,欧盟与来自中国财政部的代表团已经在WTO政府采购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就这份新的采购清单进行交流。欧盟负责内部市场事务的委员巴尼耶还将在12月15日至17日召开的WTO部长级会议期间与中国进行进一步沟通。
中国等待GPA新文本
除了各方在市场准入机会的衡量和博弈,中国加入GPA还存在另一个变量:GPA成员方正在对现有条款进行重新谈判,目标是增加政府采购的市场准入机会。
WTO正在积极推动在15日至17日的部长级会议上完成修改现有条约,今明两天谈判仍在进行中,15日GPA成员国部长还将就此单独召开小型会议。
WTO消息源对记者表示,目前的最主要争议是日本和欧盟之间,在增加日本铁路建设的市场准入上难以达成一致,而美欧之前在次中央政府开放规模的分歧已经基本解决。
政府采购协议不强制要求所有WTO成员国参加,但一旦加入,就将享受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目前正在修改的条款将决定中国加入后能够享受的市场准入机会,以及受到限制的行业。因此,在该谈判完成之前,中国不太可能加入GPA。“真正的谈判将发生在明年”,上述消息源表示。
据商务部世贸司副司长洪晓东表示,政府采购在中国GDP所占规模为30%左右,而且正在高速增长。欧盟商会则估算,中国的政府采购市场规模达1.02万亿美元,约占中国GDP的20%。(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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