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整体提高,中国耐火材料工业在世界耐火材料行业的地位也不断攀升。目前耐火材料工业所生产的品种和总量不仅基本满足了国内高温工业生产、发展的需求,产量位居世界第一,而且耐火制品的出口市场遍及东南亚多国和美洲、欧盟、俄罗斯等150个国家(地区)。古老而又年轻的中国耐火材料工业,从小到大,从土到洋,从弱到强,已成长为名符其实的世界耐火材料大国。随着新世纪亚太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政局稳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广阔的消费市场、加上丰厚的耐火原料资源、廉价的劳动力等条件,正在成为世界耐材企业激烈争夺的焦点。
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加强行业的沟通与交流, “2009上海国际耐火材料技术及设备展览会”于2009年12月13-17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展览会将有来自欧洲、拉美洲、日本、德国、韩国、东南亚各国、中国大陆以及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从事耐火材料行业的300多家企业参展,预计展出面积9000平方米,共计500个标准展位。本届展览会将集中展示全球耐火材料行业的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为中外从事耐火材料生产、科研、服务、设备和贸易的企业和机构提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展示形象和能力的空间,开拓市场、扩大用户的机会,推动中国耐火材料行业的科技创新。
【展览日程】:
2009年12月13日-14日报到布展;
2009年12月15日-17日展览交流、洽谈订货;
2009年12月17日下午撤展;
【参展范围】:
◆ 耐火材料:硅质耐火制品、镁质耐火制品、粘土质耐火制品、定形隔热耐火制品、高铝质耐火制品、耐火泥浆、碱性耐火制品、耐火浇注料、含炭耐火制品、耐火可塑料、特种耐火制品、耐火纤维制品、其它耐火保护材料;
◆ 耐火原材料、添加剂、辅料、耐火材料生产技术及设备、用于耐火材料加工方面的电动设备、电子检测及控制装置、数据处理技术及仪器仪表等;
◆ 新产品、新专利、新技术。
◆ 相关的耐火材料技术科研成果、管理软件、书籍等。
【广告与收费标准】:
版 面 价格(RMB元) 版 面 价格(RBM元)
封 面 28000 黑白页 5000
封 底 25000 参观邀请函(门票)/万张 8000
封 二 12000 参展证背面广告 10000
封 三 12000 参观证背面广告 8000
彩 页 8000 手提袋 10000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3×3m2) 光 地
国内展商
人民币9800元 室内(至少36m2): 人民币900元/平方米
室外(至少54m2): 人民币700元/平方米
国际展商
3000美元 室内(至少36m2): 300美元/平方米
室外(至少54m2): 200美元/平方米
定义 国内展商: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国有、民营或私营,且展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合资但生产中国品牌的企业也属此范畴。
国际展商:外商代理机构、代表处、外资公司或生产国外品牌的合资企业或机构,也包括中国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企业和机构。
注 1、标准展台配置:一张咨询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一个电源插座、公司楣板字和三面展板、地毯;
2、室内外光地只提供相应面积之空地,不包括任何设施;
3、双面开口展位加收20%,岛型展位(即三面开口)加收30%。
【宣传推广】:
组委会切实从展商利益出发,招展与招商同步进行,视买家为展会的生命线,通过规范的运作,力争发掘更多具商业价值的买家前来参观洽谈,以实现展会可持续发展和企业参展有所值之目的。具体安排如下:
◆展会将力邀水泥、玻璃、化工、钢铁、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冶金、五金、模具、锻压、塑料、包装、铸造、能源、军工等制造企业的专业人士到会参观、采购。
◆通过专业杂志、报纸、互联网、电视、电台、短信群发、广告直邮、电子邮件、广告插页、展前预览、展会专报和电话沟通等途径,对展会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计划刊登广告430版/次。
◆对已积累的16万专业观众及6万买家发出邀请,至少将30万张入场券及5万份请柬多渠道发至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地区。
◆产业链展会:招商小组将在同类型展会或应用商的展会上派发请柬,近距离的推广。
◆新闻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度报道展会情况,扩大影响。
◆学术论坛:展会期间,进行跨越前沿技术系列研讨、连接终端市场的学术论坛。
【产品推介/技术交流】:每场交流会时间1小时,收费国内企业10000 元,国外企业 2500 美元(包括:场地、白板、座椅、空调、饮水)。
【参展须知】:
1.参展手续:请认真填写(参展合同表)并加盖公章快递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费用须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汇至大会指定帐号,并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委会,发票在展出现场由财务组统一开取,组委会收到费用后寄发参展确认书,及展位分配。
2.展位安排:按“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
3.会务安排:组织单位于会期前三十天将《参展商手册》(有关日程安排、展品运输、酒店接待、会刊编辑、展台搭建等事项)寄送至各参展商。
4.若参展商未能按时支付参展费用,则《参展申请表》即无效。若取消参展,需要在2009年11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组委会,参展费用不予以退还;为服从展会总体布局,组织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台位置进行调整;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组织单位可以延迟或取消展会。
如需报名的企业请至电组委会索取《参展申请表》及展位平面图
【参展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乙8号展龙写字楼1610室(100040)
电 话: 86-10-68620561 68620536
传 真: 86-10-68623506
联系人: 夏光明
在线交流: 121552308
3028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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