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俄语:Cварные трубы из коррозионностойкойстали)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参见第2026/488/AD30R1号公告),若取消现行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造成的损害将再度发生,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管壁厚度0.4~6毫米,横截面为圆形、方形或矩形的耐腐蚀不锈钢焊管,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306 40 200 9、7306 40 800 1、7306 40 800 8和7306 61 100 9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6月25日(含)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19年12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2月1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佛山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Foshan Vinmay Stainless Steel Co., Ltd.)税率为14.62%,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Guangdong Sumwin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税率均为17.28%。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13日。2025年11月1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1月2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将该案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2日(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