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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铁路法院检察院上半年移交地方
日期:2012-03-05
铁道部3日披露,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今年上半年中国铁路基本完成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工作,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铁道部称,截至目前,陕西省和安徽省的铁路法院、检察院,山西省的铁路检察院,已经分别签订了整体移交协议。辽宁、甘肃等11个省(区、市)已就移交工作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其余各省(区、市)的移交工作正在积极协商推进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铁道部要求有关机构和部门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
有报道称,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向各有关省级高级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改革。据透露,该通知明确了铁路法院人、财、物的移交标准,对办公用房及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车辆配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省尽快签署移交协议,完成移交工作。
铁道部表示,对铁路检法两院的经费保障将持续到2012年6月份。(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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