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2月25日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东方能源公司签署的购电合同,截至2012年6月底,黑龙江电力公司通过110千伏布黑线(布拉戈维申斯克变-110千伏黑河变)、220千伏布爱甲乙线(布拉戈维申斯克变-220千伏爱辉变)和500千伏阿黑线(500千伏阿穆尔变-500千伏黑河换流站)上半年累计进口结算电量为9.26亿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9.23亿千瓦时,累计进口额450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85亿元,累计上缴进口环节增值税4835万元。
自2009年恢复中俄购电以来,对俄购电工作上升到国家层面,与俄方的签约主体是国家电网公司。由国家电网公司授权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及所属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作为技术执行者,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黑河市龙华电经贸有限公司负责对俄购电的商务管理。
2012年上半年,黑龙江电力公司通过110千伏 布黑线和220千伏布爱甲乙线进口结算电量为6.5亿千瓦时,已完成合同年度计划进口电量的50%,较去年同期6.27亿千瓦时相比增加了230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7%。500千伏阿黑线自4月1日起开始正式供电,截止6月30日,累计进口电量2.76亿千瓦时,完成合同年度计划进口电量的21.2%。
随着中俄电力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从俄罗斯引进二次清洁能源是中国国家能源战略之一,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基本政策、减少国内污染、节约一次能源的具体体现。中国对俄购电自1992年7月至2012年4月底(500千伏阿黑线投入商业运营前),通过110千伏 布黑线和220千伏布爱甲乙线累计进口俄电53.85亿千瓦时,进口额1.93亿美元,上缴进口环节增值税2.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