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再传好消息———印度尼西亚央行开始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投资,此举标志着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度进一步提高。
“印尼央行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投资代表了一个方向,那就是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断对外开放的趋势。”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指出,这是继今年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开发协会(IDA)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以来,继续开放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此前已有奥地利央行等多个境外主体获准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去年9月,我国央行批准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和澳盛银行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进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迎来一次又一次扩容。
国泰君安固定收益研究主管周文渊表示:“更多的境外投资主体参与到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助于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和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发展,扩大境内债券市场资源配置的范畴,也有利于丰富境内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此外,此举有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这是因为人民币国际化必须依赖于人民币金融资产的国际化。”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微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的直接作用是推动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和投资主体多元化,而不同主体的不同投资特点和行为会增强市场活跃度,引入更多的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助于丰富市场流动性。由于印尼央行开始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投资,此举也标志着人民币进入国外储备资产的步伐正在加快。
同时,此举也有助于进一步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作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配套举措,更多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举措。
而允许境外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这一举措始于2010年8月。2010年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相关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试点。
《通知》规定,试点期间,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均可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境外机构可在核准的额度内,以其开展央行货币合作、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允许相关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为境外机构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一定的保值渠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必要配套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鲁政委强调。
近两三年来,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开展,境外有了一定数量的人民币积累,这客观催生了境外机构和主体购买人民币金融资产的需要。只有解决了人民币回流的问题,改变人民币“只出不进、停滞在境外”的态势,构建人民币“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机制,才能更加有利于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此前,除了发行债券这一方式外,境外人民币还没有更多的回流渠道。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的开闸,打通了境外人民币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联系,从而使境外人民币可以通过银行体系回流内地市场,让人民币“活”起来。
此举在丰富人民币回流渠道同时,也有助于增强人民币在境外的接受度和认可度,提升人民币的贸易结算功能和外汇储备功能。允许更多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未来利率市场化进程也有帮助。“总体看,银行间债券市场继续开放是一个必然趋势,也符合完善债券市场发展的方向。”上述工行分析人士指出。
有专家表示,随着人民币境外使用的逐渐扩大,我国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继续稳步推动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同时根据市场主体的意愿,允许更多的境内机构去境外发行债券,扩大国内实体的离岸债券发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