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公布《关于表彰“十一五”自治区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包钢荣获“十一五”自治区科技计划执行优秀团队奖,公司还有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通报表彰。
“十一五”以来,自治区科技战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此次表彰,设立了“十一五”自治区科技计划组织管理优秀奖、执行优秀奖、执行优秀团队奖、组织管理优秀团队奖、基层科技工作优秀奖等多个奖项,表彰范围囊括了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计划、自然基金、政策引导类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园区、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
表彰名单中,包钢(集团)公司、稀土院国际合作基地荣获“十一五”自治区科技计划执行优秀团队奖;稀土研究院荣获“十一五”自治区科技计划组织管理优秀团队奖;马志鸿获得“十一五”自治区科技计划组织管理优秀奖;赵增祺、孙良成、刘国征获得“十一五”自治区科技计划执行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