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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3-01-14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 
    商合函{2012}1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央企业: 
    根据《部门统计调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统计局令1999年第4号)的规定,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结合近两年我国对外投资的实际和特点,对2010年12月印发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增加反映我国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开展农业对外投资合作基本情况月报表(FDIY3表)和我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情况统计月报表(FDIY4表)。 
    二、增加反映我国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开展农业类作物种植基本情况的“境外主要作物种植情况”年报表(FDIN6表)。 
    三、将“对外直接投资情况”月报表(FDIY1)中的“货币投资”指标细划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将“其他投资”调整为“无形资产投资”。 
    四、将“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FDIN5表)中的“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指标调整为“年末从业人员数量”。 
    五、对“对外投资并购基本事项”月报表(FDIY2表)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卖方情况、协议并购情况、并购资金来源等指标,对“实际交易金额”指标进行了细化。 
    六、将“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表(FDIN1表)中“年末从业人数”指标的统计单位由“人”调整为“千人”。
    七、将境内投资者(境外企业)所属行业参照分类调整为国家统计局2011年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现将修订后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商合发[2010]520号)同时废止。 
    附件:2012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http://hzs.mofcom.gov.cn/accessory/201301/1357432441132.doc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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