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告阿方对原产于我国的容量小于或等于2.5升的玻璃保温瓶和其它保温容器(该产品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的反倾销复审调查已完成取证,有关涉案企业可查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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