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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日期:2008-08-01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31日采用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刊登于2008年8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5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京辖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7]18号)的要求,公司从2007年3月起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于2007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公司公告2007-031号)。

  近期,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推进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8]85号)的有关要求,对上述《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效果重新进行了核查,现将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公司自查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持续整改情况

  1、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贯彻执行情况。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成。

  2、存货管理问题。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成。

  3、应收账款管理问题。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成。

  4、公司的考评体系存在的问题。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10月31日整改完成。

  5、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公司一方面从预算管理、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管理、质量管理、现场管理、成本管理、存货管理、财务管理等流程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项工作已在2007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2008年3月又修订了《投资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制订了《子(分)公司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6、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虽然已经设立,但需要更有效地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问题。

  公司已在2008年3月29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已经确定。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已根据相关工作细则展开工作,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同时公司提高相关职能部门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提供资料、数据的速度和质量,全方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战略委员会在公司投资设立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投资设立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建设高档熔铸耐火材料生产基地等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换届选举由提名委员会提出方案后交董事会审议,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选聘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2007年的考核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的年度审计、募集资金专项审计过程中,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议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7、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尽快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公司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该项工作已在已在2007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

  二、对北京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持续整改情况

  2007年7月,北京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随后下发了《关于对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问题的监管意见书》(京证公司发[2007]98号),提出了九条监管意见。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应尽快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整改说明:公司已于2007 年8 月23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公司应当尽快将董事会及经理层的责权划分清楚。

  整改措施: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在200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和经营层的责权。并逐步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3、公司应进一步细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整改说明: 见本报告一、6之“整改说明”

  4、公司应当尽快对应收账款、预付帐款快速增长而现金流比较紧张的原因进行详细摸底,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整改措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预付帐款增长较快,对此问题公司一直非常关注,2007年7 月6 日组织召开了应收账款专题工作会议,财务资产部和经营企划部一起与营销人员逐一核对了应收账款金额、分清了应收账款的类型,细化了营销考核与货款回收挂钩的奖惩办法。公司建立了应收账款项目管理台账,对每个合同的合同金额,发货时间,结算金额,收款情况,付款进度,账龄、期末应收款金额进行详细统计。建立了应收账款档案,对每个客户的合同,发票,收款凭证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供有关人员查询和对账。建立了应收账款职责和跟踪控制机制。经营企划部负责应收账款考核政策的实施,按月向每位营销人员下发个人应收账款统计情况,将回收应收账款责任落实到个人,提醒和督促营销人员及时跟踪客户的经营动态、偿付能力,并与客户联系做好催款工作。此项工作公司已于2007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成。

  5、公司应当尽快设立法务岗位,建立合同事务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公司一般合同由经营企划部负责合同的审核,重要合同请常年法律顾问指导和把关。公司已经招聘了具有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充实到证券投资部,其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进行合同事务管理。

  6、公司对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会议记录内容要全面、完整,讨论要充分,责任要明确。

  整改措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前都按要求将会议通知、待审议的议案的书面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和当面送达的方式送交全体董监事。对召开的会议也进行了纪录。但确实存在会议记录内容不够全面、完整,尤其是讨论部分记录不够充分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办公室成员要提高速记水平,详细记录董监事对议案的讨论要点、意见和建议,力争今后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会议记录内容全面、完整。

  7、建议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尽可能采取现场方式

  整改措施:公司今后将尽可能采取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如的确无法采用现场召开的形式召开时,将在董事会的记录中对该次董事会的通知、表决情况等作出详细说明。

  8、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分、子公司风险控制。

  整改措施:公司已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制订了《子(分)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考核,特别是加强对成本和非生产性开支的考核。加强财务审计工作。

  9、公司应按照整改计划,在深入剖析公司存在系列问题的基础上积极进行整改,按照整改计划逐步落实,继续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治理结构,并切实保证内部制度规范运作。

  整改措施:公司对北京证监局的监管意见书非常重视,曾大凡董事长立即组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层成员、总经理办公室、经营企划部、审计部、证券投资部等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监管意见书中所提出的公司存在问题一一进行对照检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并具体落实整改责任人。公司已按整改计划逐步落实,以切实保证内部制度规范运作,治理结构更加完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的持续整改情况

  2007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意见》(发审部公司治理评价函[2007]第10号)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健全,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未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治理状况及提出的整改计划基本符合《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但相关内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需进一步发挥和加强,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过程需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化。

  整改说明:公司在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过程的规范合理化方面及进一步发挥和强化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见本报告一、5之“整改说明”和本报告一、6 之“整改说明”。

  四、前期整改情况小结

  综上所述,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所有公司自查问题及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现问题的整改。

  在为期一年多的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找出了以往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规范运作的认识。公司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公司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并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能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下一步持续改进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京辖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7]18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完善问责机制,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借鉴其它上市公司的成功经验,结合公司实际,及时完善公司有关制度并落实执行到位,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6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都江堰瑞泰恢复生产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7月31日控股子公司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都江堰瑞泰”)已恢复生产。

  2008年6月4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四川地震对控股子公司都江堰瑞泰造成损失的补充公告》,由于直接为都江堰瑞泰提供电力的水电站受灾情况比较严重,都江堰瑞泰暂时不能恢复生产。在此之后,都江堰瑞泰一方面对生产设备维护保养、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另一方面积极协助水电站维修加固发电厂房、检修发电设备。现发电厂已恢复供电,都江堰瑞泰随之恢复生产。

  特此公告。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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