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类的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减排工程成效显著的企业;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成绩突出的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先进企业。
这类企业有: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金龙集团大石桥市金龙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大连机车车辆厂、鞍钢集团新钢铁公司给水厂和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等13家。
预警类的是: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减排工程严重滞后的企业;排污费欠交50%以上的企业;逾期半年以上,未消除重大环境隐患的企业。
这类企业有: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丹东银河水泥有限公司、东港红星水泥有限公司、阜新煤矸石热电厂、辽宁五龙黄金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
限制类的是: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企业、县以上人民政府下令关停的企业、违反环评法擅自建设或生产的企业、造成重特大环境损害,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企业。
这类企业有鞍山西洋集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市元坤纸板厂、新宾县颐宾造纸厂、本溪红日造纸厂、熊岳兴达包装纸制品厂、朝阳天运纸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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