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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海上风电发展仍受制于复杂审批制度
日期:2013-07-04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副总经理谢长军7月3日在一个行业论坛上表示,目前海上风电的发展条件已经具备,但仍受制于多个行政部门的复杂协调流程,特别是海洋开发规划。2010年10月首轮特许权招标中,国电旗下龙源电力中标的江苏大丰20万千瓦项目,至今仍未获得核准。
    这也是海上风电迄今惟一一次特许权招标。
    据谢长军介绍,龙源电力在江苏如东的海上风电试验项目每千瓦造价不超过15000元,年发电小时数约2700小时,按照0.778元/千瓦时的电价计算,股本金内部收益率能够达到15%。
    谢长军在四个月前就任国电副总经理,此前是龙源电力总经理。2011年7月,龙源电力收购了加拿大安大略省一个10万千瓦的风电场项目,稍早前有媒批评这一项目“两年过去,在烧掉4000多万加元后,项目仍因各种阻力尚未开工建设”。谢长军就此回应称,由于各种针对海上项目的法律和规则要求,项目实施时间较国内缓慢属正常,这一项目将在今年8月开工。此外,龙源电力正在匈牙利和澳大利亚开展风电开发的前期工作。
    谈到其他新能源发展时,谢长军称光伏发电不是国电的重点,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过度发展高电价、高成本的光伏项目并不十分有利,需要考虑经济性。尽管国电旗下拥有国电联合动力和国电光伏这样的制造部门,谢长军仍在发言中提出,国有发电企业还是最好专注自身熟悉的业务,制造业由其他专业公司进行更好。
    谢长军还表示,今年上半年的风电限电比例在12%-15%,较去年减少约5个百分点,限电情况有所好转,而电网企业如果进一步加强风电消纳,限电比例仍有下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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