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次综合整治行动的部署,禹州市3月底前确定取缔、淘汰、深度治理企业名单;6月底前淘汰所有倒烟窑,拆除废弃烟囱;9月底前对已关闭企业拆除到位,对已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10月底前,取缔所有以煤为直接燃料的耐火材料生产企业,推广使用煤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11月1日起,对到期未按照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强制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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