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银监会对外发布了《关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方面表示,《指引》的出台,填补了国内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方面的空白,是我国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突破。
记者从《指引》看到,银监对银行提出八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不得在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中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在未经银行业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向银行业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无故拒绝银行业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不得在服务中对残疾人等特殊银行业消费者有歧视性行为,从而宣示了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
银监会方面表示,为全面落实《指引》,银监会下一步将从多个维度出发,探索建立全方位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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