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大纲专题研究巴中监狱原坪河石墨矿资产移交扫尾工作
日期:2009-09-03
8月28日,南江县副县长符大纲召集县重点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地税局、南江矿业集团、霞石矿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巴中监狱原坪河石墨矿资产移交扫尾相关工作。
会上,符大纲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自去年3月26日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巴中监狱原坪河石墨矿全部资产有偿移交给县人民政府后,通过各级各相关部门与巴中监狱的共同努力,原坪河石墨矿资产移交工作已基本结束,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及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巴中监狱原坪河石墨矿全部资产有偿配置给南江矿业集团。二要做细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资产扫尾工作;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统一,加快资产移交扫尾工作进度;坚持专人专班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移交工作尽快完成;坚持以支持企业发展为目标,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确保企业尽快发挥效益。三要加快建设。迅速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一步完善坪河30万吨非金属建材基地总体规划。加大移交过程中具体问题的处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企业早日投产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