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金陵石化炼油四部主任陈忠基正在网上阅读刚刚发布的《领导干部执行力督查问责实施办法》,这是该公司细化从严管理措施,实施领导干部执行力督查问责的新举措,问责处理方式从批评教育到降免职四个等级。
执行力督查问责的对象为该公司处、科领导干部。督查内容主要是两级领导干部贯彻上级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以及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尤其是发生安全、环保、质量、廉洁、舆情等问题、事件时的应急响应、协调处置、责任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诿扯皮、工作标准不高、责任不落实、自身要求不严等情况,实施重点督查问责。
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领导干部执行力督查问责的牵头部门,企业领导班子是问责的决策层,研究作出处理决定。问责处理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训诫整改、降免职等,处理结果纳入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受到诫勉谈话及更严厉问责的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晋升。
人力资源处处长唐长福告诉记者:“在‘从严管理年’活动中,我们抓住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实施督查问责,强化了处科级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效率意识,为金陵石化建设世界领先炼化企业做好了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