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委托中铝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清镇氧化铝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8【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清镇氧化铝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是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清镇市王庄乡境内投资兴建的大型氧化铝工程,厂址拟选于清镇市王庄乡,设计规模为1600kt/a氧化铝,工程配套建设有热电站(3台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赤泥堆场(位于厂区西南4.5km石厂坡一带)、污水处理站等生产辅助设施。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3799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5767.66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建设投资的12.05%。
本工程充分发挥了贵阳地区的资源优势,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采用的技术先进可靠,经济效益较好,同时将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氧化铝焙烧产生的含硫含尘烟气、配套热电站排放的含烟尘、NOx和SO2的燃煤烟气以及生产过程运输、转运、破碎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治理,对空气环境将会产生一定影响;
2)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如不经处理排放,将对水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
3) 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4) 赤泥含碱较高,赤泥堆场如不严格进行防渗处理,将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各污染源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治理措施:热电站锅炉燃煤首先在炉内添加石灰石粉固硫造渣,以减少进入烟气中的SO2含量,锅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式脱硫装置”净化系统脱硝、脱硫和除尘,经处理后的锅炉烟气中NOx、SO2和烟尘排放指标均可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值;氧化铝焙烧首先采用脱硫后的煤气做燃料,煤气脱硫以满足燃烧后的烟气中SO2的排放度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目标,焙烧烟气中的粉尘采用电除尘器净化;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采取设置集尘罩并辅以机械抽风、高效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措施,排气中的含尘浓度均低于《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值。
2) 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设置2个循环水系统,生产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6.3%,生产废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二次利用水返回厂区二次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与生产废水一同处理后返回厂区二次利用,不外排。
3) 废渣处置措施
氧化铝生产产生的赤泥经压滤后送经防渗处理的堆场堆存;热电站、煤气站燃煤灰渣立足于综合利用,在暂时不能综合利用时,用汽车运往赤泥堆场,与赤泥分区堆存;脱硫石膏以综合利用为主,暂不能综合利用时,与赤泥堆场分区堆存;煤气脱硫副产品-硫磺,袋装外销。
4) 噪声防治措施
对主要设备噪声源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值。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符合清镇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采用的拜耳法生产工艺,技术先进合理,生产工艺、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并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SO2、NO2、PM10、TSP符合环境标准的要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外排废水,厂界噪声值变化较小,赤泥堆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总体预测评价,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328205万元,年利润总额39251万元,年缴纳所得税9813万元,不仅增加了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同时,项目的建设还将带动当地建筑、建材、电力、机械、运输及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可见,本项目是一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效益的协调统一,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期限:2014年8月4日~2014年8月14日 ;
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电话直接索取:
建设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邦庆
联系电话:13985117369
传 真:0851-4894386
评价单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 虹
联系电话:0851-6991540
传 真:0851-6991759
信函直接索取:
建设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项目部 邓邦庆收
评价单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金阳新区金朱路2号 赵 虹收
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2014年8月4日~2014年8月14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调查范围主要集中在本项目征地拆迁户、厂址周围附近的蚂蟥井村、王庄村、岩头村、洛阳村居民住户以及王庄乡人民政府、蚂蝗村村委会、王庄村委会、洛阳村委会、岩头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并在王庄乡人民政府、蚂蝗村村委会、王庄村委会、洛阳村委会、岩头村委会等处张贴公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4年8月4日~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