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受省发改委和经信委委托,4月10开始,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与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联合在永州、衡阳、怀化对江华海螺(317.71元/吨)水泥、耒阳南方水泥(303.75元/吨)等34家水泥企业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情况进行了现场专项监察。监察工作预计持续1个月。
在线交流: 121552308
302817315
Copyright © 2003-2025 nhcls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4054号-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