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收回库车县热力公司陈欠热费1000万元,这是该公司首次通过法律维权手段成功追缴热费。
新疆库车公司供热机组自2013年向库车县热力公司供热以来,连续四个采暖季实现“零限热、零非停、零曝光”供暖目标,但库车县热力公司因前期投入大、供热面积小、热价批复晚等因素欠付库车发电公司2016、2017年采暖季热费3099.1万元。该公司将热费回收工作作为提质增效重点工作,安排专人催缴并通过库车县政府多次协调沟通未果。为确保企业利益不受侵害,该公司主动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进行维权,决定向所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了历年来催缴热费相关证据。经法院受理并正式送达传票后,被起诉单位主动进行洽谈协议,同意支付陈欠热费1000万元,并承诺剩余欠付热费于11月底全部结清。
此次通过采取法律手段收缴热费,依法维护了公司自身利益,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