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制定《杭州市水泥、铸造、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水泥企业2019年2月底前停产40天,其中,2018年12月底前停产不少于20天(日产2500吨的3条生产线停产不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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