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我厅对你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341222005)。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384-004-31,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废物代码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含铅废弃包装物、劳保用品)。经营规模合计28.3万吨/年,经营地址为阜阳市太和县肖口镇绿色新能源产业园创新路,有效期5年。
二、你公司应按照经营许可的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开展生产。要认真落实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要求,切实做到废水“零排放”。应对产出的各类再生精铅以及烟气制酸硫酸、污水治理副产稀硫酸、无水硫酸钠等开展检测,确保其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控制要求。要建立各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净石膏、脱硫石膏、杂盐等固体废物的管理台账,明确其产生日期、产生量及去向。
三、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避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认真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经营设施及污染防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