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2027年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工信冶建工字〔2026〕504号),对全区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均须参与错峰生产,采暖季错峰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零时至2027年3月31日24时,共5个月,属刚性要求,所有生产线应当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变通。夏秋季错峰由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协会根据空气质量、市场供需、区域差异等情况统筹确定停窑天数和时间,采取行业自律方式组织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通知同时强调产能规范:企业实际产能与备案产能须保持一致,日产量不得超过日备案产能的110%,坚决杜绝超产能、超负荷违规生产,抵制"内卷式"恶性竞争。针对电石渣熟料生产线、承担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及居民供暖任务的生产线,通知分别规定了错峰置换、限产和错峰补足的差异化执行规则。
监管方面,通知提出对错峰执行情况实行"红、黄、绿"分级管理,红牌或两次黄牌企业将被约谈,拒不执行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在全区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中注明、限制其作为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将错峰生产纳入省级督查范围,按年度通报任务完成情况。